消保處抽查 54 家加水站 重金屬含量結果出爐 購買加水站的水「要煮沸、勿生飲」
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(19)日指出,抽查 7 個縣市 54 家加水站,其中 54 件重金屬「砷、鉛、鎘及汞」檢測合部符合規定,11 家加水站的衛生管理不符合規定,均已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查辦並限期改善完畢。
消保處指出,部分民眾對自來水之品質存有疑慮,而前往加水站購水做為家庭飲水使用,惟加水站供應的水質是否安全衛生,令人疑慮。
消保處表示,為保障民眾健康及知的權利,與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合作,於國內 7 個縣市抽查 54 家加水站,採取 54 件樣品進行重金屬「砷、鉛、
鎘及汞」檢測;另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各縣、市「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」進行衛生管理查核。
消保處說,此次檢查了,砷、鉛、鎘及汞的檢測,54 件全部符合規定;衛生條件的查核,共查核 54 家,其中 11 家不符合規定,主要違規情形多為資訊文件未張貼或更新。其中違規事項如下,無張貼或未更新自主管理紀錄表,五家不符合規定;無張貼衛生管理人員證書或過期、無張貼水源供應許可證、無張貼加水站核准證明、無張貼檢驗結果報告書或過期等,分別各有三家。
消保處說,不符合衛生管理規定者,是違反各縣市「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」,各地方政府衛生機關已依法要求限期改善,目前皆已改善完畢。
消保處表示,為保護使用加水站消費者的健康權益,已請衛生主管機關持續就水質安全辦理檢測業務,並加強督促業者維護加水站現場的環境衛生。
最後,消保處提醒消費者如要購買加水站的水,「要煮沸、勿生飲」,飲用前比照自來水須煮沸,以確保飲水安全;並注意「加水站是否張貼設立許可證明文件及自主衛生管理紀錄表等文件」,且留意文件是否過期未更新,以確保衛生管理資訊完整且正確。
資料來源:Neowave